沈同仙,女,苏州大学毕业,法学硕士,在读法学博士;苏州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,苏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,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;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;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研究协会副主任;中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;中国劳动法学会理事。
著有《劳动法的理论和实践》、《中国公民劳动权利法律保护》、《劳动法学》、《经济法》等专著和教材20多部,在《中国法学》、《法学》等全国性刊物上发表论文20多篇.曾受美国国务院的邀请,作为其设立的国际访问者项目的参加者,对美国的劳工部\美国劳联——产联和工会等部门进行访问和交流;受台湾东吴大学、新加坡华商学院和英国昂格鲁理工大学的邀请,赴台湾、新加坡和英国讲学和学习交流。 现担任苏州工业园区天华超静科技有限公司、华渊机电(江苏)公司、姑苏饭店、江苏省苏州卫生学校、苏州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和苏州橡胶四厂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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